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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4年化妆品备案政策重要时间节点

发布时间:2024-06-14 07:39:32 点击量:

  为了更好地帮助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过渡期衔接工作,小编对2024年米乐m6度相关化妆品政策过渡期进行总结梳理,相关企业务必注意过渡期时限,及时安排好对应工作!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 第34号)中关于政策实施过渡期的调整规定: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本公告要求,填报产品配方所使用全部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

  (二)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

  (三)在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牙膏) 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特此提醒有关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务必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备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产品进行年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第51号)中规定,为规范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技术导则》提供了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完整版和简化版示例。在2024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按照《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